两年时间,上海一家公司一共为54名员工支付了500余万元工资,但他们实际并不存在。近日,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了这起案件详情,“95后”张某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,并处罚金10万元。
案发前,张某是涉案公司的项目专员,负责为合作的客户公司招聘派遣员工、核对用工数据并确认薪资发放。她虽不参与公司核心决策,却手握薪资发放流程的实际操作权限。2019年起,张某沉迷网络借贷、超前消费,短短三年就债台高筑,甚至欠下了巨额高利贷。即使张某后来抵押了房产,仍无法填补债务窟窿。于是,她将目光投向了自己手中掌握的薪资发放权限。
按照正常流程,张某根据客户公司提供的用工清单制作工资账单,经客户邮件确认后,将账单与确认邮件截图上传至本公司系统。只要金额一致,系统就会审核通过,由本公司垫付派遣员工工资。一个月后,客户公司再将用工款项支付到账。
实际操作中,张某注意到,这套审核机制存在几个明显漏洞。一是系统仅核对账单与邮件中的总金额是否一致,不会去验证员工名单的真实性。二是在转发客户发来的确认邮件时,自己可以修改正文中应支付的金额。三是公司采用“先垫付、后收款”模式,账期差使得短期账面波动不易被发现。
2022年10月,张某首次作案。在收到客户发来的真实员工名单和确认邮件后,她偷偷将自己母亲的信息添加为“影子员工”,塞进薪资账单。随后修改客户邮件中的确认金额,使其与薪资账单总额一致,将篡改后的邮件截图与账单上传公司系统后,系统果然审核通过,一笔工资打进了张某母亲的账户。
此后,张某陆续向多名亲友索要银行卡账号,共虚构出54名根本不存在的“派遣员工”。在每一次收到客户邮件后,重复“添加虚假人员、篡改金额、上传虚假截图”的流程,源源不断地将公司资金骗入亲友账户并转出。面对亲友的疑问,她编造“协助公司避税走账”“临时收款提成”等谎言搪塞蒙蔽。通过这种方式,张某在不到两年时间内累计套取了公司500余万元的工资支出。
除此之外,张某还直接篡改客户的账单内容,将应支付给公司的40余万元服务费也伪造成员工工资,支付到了自己控制的虚增员工账户。这些钱大多被其用来偿还欠下的网贷和高利贷。
东窗事发后,张某主动投案,如实供述了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员工、侵占公司资金的犯罪事实,并陆续归还给公司60余万元。检察机关认为,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巨大,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,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。同时,检察机关还发现本案涉及多家非法放贷平台,将相关高利贷App线索移送公安机关,推动开展“打击非法金融活动”专项治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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